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布日期: 2025- 08- 22 15: 16 访问量:
我局于2024年7月15日签订协议委托各镇街行使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委托期限三年。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810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的通知》和《****管理部门委托基层实施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与各镇街于2025年8月22日签订解除协议解除委托关系,自该日起,终止相关镇街行使本局职责内的行政执法权。
解除委托关系的镇街:**街道、东江街道、东莱街道、新嘉街道、徐福街道、诸由观镇、兰高镇、石良镇、七甲镇、下丁家镇、芦头镇、北马镇、**馆镇、度假区特此公告。
****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