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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医疗综合楼及新门诊楼制作和安装标识系统项目项目比选活动的评审流程,确保公平公正,我单位于2025年8月12日发布了****医疗综合楼及新门诊楼制作和安装标识系统项目中的评分标准。经近期复核,发现原标准中存在部分表述疏漏、分值未量化的问题,为避免影响评审结果的准确性,现对相关内容予以更正并公告如下:
更正评标标准表标书代写
本次更正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个工作日。
如对更正内容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人:卓玛 联系电话:0891-****225
若对评审过程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人民医院地址(**市农科路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