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发改规划〔2025〕12号
关于****重症医学科
及手术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报来《关于审批****重症医学科及手术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江人医报〔2025〕14号)收悉。该项目已通过专家组评审,柳****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了《****重症医学科及手术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医疗服务设施,同意实施****重症医学科及手术室建设项目。该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属医疗设施改造工程,由2个子项目组成,改造总建筑面积1802.3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将2号楼第八层改造为重症医学科,2号楼四楼改造为手术室,以及配套建设室内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医气工程等。其中:
(一)2号楼八楼重症医学科改造项目,改造规模建筑面积1018.3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内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医气工程等。
(二)2号楼四楼手术室改造项目,改造规模建筑面积78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内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医气工程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估算总投资506.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3.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81万元,基本预备费30.9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等。
接文后,请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办理其他审批手续;同时该项目属点多面广、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建设工程,请根据各子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争取成熟一个开工一个,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柳****改革局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重症医学科及手术室建设项目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估算金额 (万元)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0 | |||||||
| 设计 | 12.22 | 业主自定 | ||||||
| **工程 | √ | √ | √ | 443.51 | 业主自定 | |||
| 监理 | 5.85 | 业主自定 | ||||||
| 其他 | 0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不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是否招标或者选择何种招标方式,由项目法人自主决定。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3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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