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各省、自治区、****政府,**生产建设兵团,****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委员会
商务部
****总局
2025年4月16日
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各省、自治区、****政府,**生产建设兵团,****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委员会
商务部
****总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