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承担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
2025年**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250人,其中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现代水稻产业专题培训班1期50人、重要农产品现代柑橘管理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班1期50人、青年群体创新创业专项赋能培训班1期50人、“农业+”融合产业核心能力培训班1期50人、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专题班1期50人。拟择优遴选5家培训机构承担本年度培训任务,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技术培训、学员安全管理、系统录入、后续跟踪服务、绩效评价、实践实训观摩和宣传推广等工作。
二、资质条件
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5.接受县主管部门对培育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训机构不予参加遴选:①三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②上年度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③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④有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规违法行为的;⑤有诚信不良记录的。
三、申报材料
1.培训资质:营业执照或其他培训办学资质佐证资料。
2.培训条件:①自有的培训会议室、宿舍、教学设备等场地设备图片和简介;②长期**的培训会议室、宿舍、教学设备等场地设备图片和**协议等相关佐证资料;③自有****基地图片和**协议。
3.农民教育培训经验:近三年承担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的合同及完成情况,其中,案例每年只需提供1个培训班情况。
4.财务管理: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及上年度审计报告。
5.培训能力:①培训机构组织管理人员和分工情况;②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业教师人数及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6.后续跟踪服务能力:跟踪服务培育指导团队及跟踪服务师资情况,案例只需提供上年度的1个培训班情况。
四、遴选程序
1.****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2.培训机构对照条件自愿申报,每家培训机构只能申报1个培训班,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3.评审小组评分。
4.汇总评分情况,择优遴选培训机构,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5.****政府门户网站网站公示遴选结果。
6.签订培训协议。
7.按培训规范和协议要求组织开展培训。
五、有关要求
1.请有申报意愿的培训机构,于2025年9月5日18:00前,按要求准备5套纸质申报材料,送至****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县人民会堂402办公室)。过时视为自动弃权,不再接收任何申报材料。
2.培训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录不良信誉,三年内不得承担**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联 系 人:黄广健 联系电话:073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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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