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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辽人社〔2021〕31号)规定,现将申请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施工企业(见下表)进行公示。
| 企业名称 | 承建项目 | 撤销原因 | 属地人社部门投诉地址 | 投诉电话 |
| ******公司 | **市**县万寿街道小**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 | 2024.****.15工程完工 | **县**街53号 | 0421-****863 |
| 喀喇沁左翼蒙古****公司****公司 | ****学院****基地实训楼项目 | 2024.****.2工程完工 | **市龙**长江路六段9号8楼803室 | 0421-****011 |
如发现公示企业承建的对应项目有拖欠工资情形,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电话方式向****反映,并于2025年9月20日前到项目所在地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联系电话:042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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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