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本招标项目**市湖雾镇大屋村耕地功能恢复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委托****进行招标代理,于2025年8月22日****投标中心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8月25日始三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 1 | **** | ****941 | 李长渊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商务标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废标原因 | 废标依据 |
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 电话:150****9533
投诉受理部门:
****投标中心 电话:0577-****9578
附未中标名单:
**建信****公司
水建交通****公司
****公司
****公司
****
****投标中心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