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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
| 1 | ****0423MA6HKJDR82 | **** | 总价 | 人民币****062元 |
| 2 | 915********950564M | **中恒****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188元 |
| 3 | ****0423MA6E3XM159 | **建工****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010元 |
扁担山镇农业产业基础设施仓储冷库建设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
中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的扁担山镇农业产业基础设施仓储冷库建设项目施工已于2025年8月22日14时30分在****会议室开标、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062.00元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罗小波(姓名)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恒****公司
中标价:****188.00元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厚坤(姓名)
第三中标候选人:**建工****公司
中标价:****010.00元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冬(姓名)
中标结果公示至2025年8月25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人民政府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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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