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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县皎平渡镇长麦地村有机蔬菜育苗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禄劝县皎平渡镇长麦地村有机蔬菜育苗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大棚30亩;配套10亩高标准移动苗床;建设供水管道3000米;建设智能化种植检测系统;建设T型排水沟渠4000米;建设基地内机耕路1000米;**隔离围网2000米;其他辅助设施建设。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禄劝彝族苗****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8-22 17: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禄劝彝族苗****管理局 (0871-****0024) |
| 备注: |
详见附件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邓浩铭 |
| 办公电话: |
181****0911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李永晶 |
| 办公电话: |
182****0726 |
移动电话: |
182****0726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禄劝县皎平渡镇长麦地村有机蔬菜育苗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8-31 17:3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9-12 09:00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禄劝开标室1标书代写 |
|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网上智能开标标书代写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0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大棚30亩;配套10亩高标准移动苗床;建设供水管道3000米;建设智能化种植检测系统;建设T型排水沟渠4000米;建设基地内机耕路1000米;**隔离围网2000米;其他辅助设施建设。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自行踏勘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同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两个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 资质要求: |
1.营业执照:投标****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且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一致。 2.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派本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同时不能随意更换并提供书面承诺;并提供在本单位 2024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提供)。 (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在本单位 2024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 (3)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业绩:/。 注:本项目无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若要提供, 自行提供即可。 |
| 其他: |
1.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2023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注:****公司不做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2.企业信誉:(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破产、冻结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注: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需各方均提供该材料)。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