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你单位《利用世行贷款**特色小镇发展项目**区子项目之西坝片区市政道路工程-救生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相关材料收悉。
救生路位于**市**区,起点顺接巴**路,终点与**街相交,为**改建建设类项目。道路长度342.548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电力管沟、绿化工程等。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标准段20m,渠化段23m,双向2车道,设计时速30km/h。工程总占地面积0.45hm2,挖填土石方总量1.98万m3,总投资606.87万元,已于2022年5月开工,计划2025年8月完工,总工期40个月。
经审查,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中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符合实际,基本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通过审查,决定准予利用世行贷款**特色小镇发展项目**区子项目之西坝片区市政道路工程-救生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你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管理机构、人员、资金、监理等保障措施,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你****税务局依法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7723.10元。
4.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定和水利部有关水利“放管服”改革精神,生产建设项目在投产前应当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水利局要落实专人负责监管,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将依法撤销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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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