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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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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2 17: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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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2025****联通、**移动共建工程项目**至**段高铁敷设光缆设计、施工(招标编号:****,招标代理编号:02-10-04A-2025-D-F-C18679),招标人为****、****集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1.1 招标内容:高铁红线内**槽道约108公里、光缆敷设361.1公里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包含除光缆和光缆接头盒之外的所有工程所需材料及勘察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建设**-**的国家一级长途干线光缆时,在**境内全程利用高铁沿线槽道敷设288芯光缆约361.1公里,其中,**至**段利用连盐铁路、徐盐高铁和盐通高铁的槽道布放光缆,其中徐盐高铁和盐通高铁利用既有线槽道,**-**段则**约108公里高铁槽道,全线敷设1条通信光缆。
1.1.2 预估规模:预算金额为5463.467861万元(不含税)
1.1.3 建设地点:**省**市、**市、**市
1.1.4 质量要求:合格
1.1.5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
1.1.6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全部完成之日止。若在有效期内,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或违反协议约定被终止的,招标人有权重新采购。
1.1.7 免费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2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完工,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1.3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为100%。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勘察设计费用”****676元(不含增值税总价)、“施工费用(含安全生产费不含税****945元)”****9042.08元(不含增值税总价)、“高铁槽道建设费用”****0016.2元(不含增值税总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总价”高于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 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对应资质证书)
(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Ⅰ)级,或工程设计铁路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4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15万元(含税)的设计(铁路红线内公网覆盖或铁路红线内光、电缆敷设)同类项目业绩;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税)的施工(铁路红线内公网覆盖或铁路红线内光、电缆敷设)同类项目业绩。
注:以上设计和施工业绩可为同一份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同类项目业绩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情况进行计取,职责分工为设计专业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上述要求的设计同类项目业绩,职责分工为施工专业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上述要求的施工同类项目业绩)
2.5 人员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对应人员)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相应的设计团队:
①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设计人员:至少3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相应的施工团队: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通信与广电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和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2人,均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施工作业团队:a、至少配置1名施工现场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至少配置1个作业班组,每个作业班组至少5人,且每个作业班组至少配备1名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安全员。
注:(1)以上所有人员不得复用。提供人员配置清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相关有效的证书扫描件、2025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任意连续3个月投****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等材料(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无社保证明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任命文件扫描件)。
(2****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6 车辆及仪器仪表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两套车辆及仪器仪表。每套车辆及仪器仪表须包含:两辆轻型及以上货车(以行驶证上“车辆类型”为准),激光测距仪、GPS定位仪、光纤熔接机、光时域反射仪、光源、光功率计各1台。(未满足以上配置的不予计列)
提供车辆及仪器仪表配置清单、所有设备外观照片、购买发票或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均以投标人名义);车辆还须提供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施工专业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提供)
2.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指定牵头人,由各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及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向招标人提交经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8 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适用)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10 ****公司****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适用)
2.1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适用)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1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2 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适用)
(1)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2日17时30分至2025年08月28 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方自服务门户”(网址:https://www.****.cn,技术顾问联系电话010-****2255-3)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建议投标人在****联通手机号码作为联系方式,****联通手机号码造成招投标过程信息接收不及时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购标阶段: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若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联通**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n),进入“电子招投标→联****采购中心”,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搜索该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相关信息后,选择要参加的标段并保存;然后依次点击“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投标→购标”,选中需要购买的标段,点击【立即结算】,选择【沃支付】跳转到沃支付进行支付(企业/个人沃支付)。
注:若首次使用沃支付,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支付中断的,在“联****采购中心”,点击“财务管理→费用支付”,找到本项目并继续支付。
请投标人务必确保“联****采购中心”中本项目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及邮箱填写正确(请填写稳定的、常用的手机号码及邮箱),项目期间请本项目联系人电话保持畅通,并且时刻关注联系邮箱(以防本项目相关通知邮件查收不及时)。
(3)支付成功后可通过如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依次点击“招标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须使用“中国联通智****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打开,并在“浏览招标文件”处导出,制作系统获取方式:****联通**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n)在“联****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中获取。
4.1.3免责声明: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4.1.2的指引进行操作,未按指引操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4 特别提醒:
(1)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整个购标支付,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中国联通**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n)在“联****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自行下载操作手册。
(2)投标人针对供应商注册、联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iPASS)办理及绑定、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电话010-****2255-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9900(沃支付官网:https://epay.****.com/wop/index)。iPASS业务问题,请拨打10019-7。
(3)企业信息修改:已为在册供应商的,****公司****公司名称等)是否发生变更,并在参与项目投标前完成企业信息修改。
(4)本项目为进场交易监管,请务必于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网址:http://47.****.164:8060/****中心联系方式:159****7123)标书代写
4.1.5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联通**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n) 联****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18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5.2 线下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全部投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一份。递交线下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8日09时00分,线下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祖师庵7****交易中心**楼2楼开标室 。标书代写
注: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递交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备份,但如出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备份的情形,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标书代写
②投标截止时间前,****联通****采购中心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联****采购中心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联****采购中心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③如因联****采购中心的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现场进行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开标唱标,同时电子投标文件失效。标书代写
5.3 本项目将于上****联通**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n)“电子招标投标-联****采购中心”本项目的电子开标室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联通****采购中心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本招****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cn/)、****交易中心(http://47.****.164:8060/)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1 招 标 人:****、
****集团****公司
地 址:**省**市**路230号联通大厦、
**省**市虎踞路59号
邮 编:210000、210029
联系电话:025-****0620
7.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
邮 编:510000
项目联系人:李书信/宋梓萌/喻乐毅/吴常春/朱慧
联系电话:158****9182/132****8587/130****0989
项目负责人:郝钰、黄小斌、刘思雨、喻乐毅、李书信
电子邮件:****@163.com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账 号:311********72518679
异议受理联系人:李书信/喻乐毅
异议受理联系电话:158****9182/130****0989
异议方式:****联通**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n)“电子招标投标-联****采购中心”提交。
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集团****公司/****
2025 年 08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