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年产80万平方米增强塑料板材项目 |
| 建设地点 |
茅山镇春城集镇春天路48****材料厂房)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文华****公司 |
| 项目概况 |
****成立于2020年9月2日,本项目位于**市**市茅山镇春城集镇春天路48号,租用**市百****公司现有厂房2号楼2、3、4层、3号楼1、2层进行生产。本项目拟投资2000万元,以长纤、预浸布、PP(聚丙烯)、PE(聚乙烯)为主要原材料,通过挤出机、对辊压机、三辊压机、裁切机、分切机、放卷机、收卷机、定性收卷机等国产设备,年产80万平方米增强塑料板材。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2号厂房增强塑料板材(常规)生产线及3号厂房增强塑料板材(定制)生产线废气各自配备1套集风罩负压收集,分别经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各自15m排气筒(FQ-001、FQ-002)排放。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为挤出、挤压成型、挤压工段未捕集的废气,均通过车间内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仅有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前陵河。 3、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混料机、挤出线(包括挤塑机、定型机、接板机、切割机)、 磨粉机、破碎机、风机、冷却塔等室内声源。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经采用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边角料、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齿轮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齿轮油、废油桶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废包装物外售一般固废处置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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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电话(兼传真)0511-****2027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科 固话:0511-****2027 邮箱:****@163.com |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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