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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对**菊花****公司矿山废石料深加工及新型建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3303
联系地址:**县南新街9****车站北侧)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全文链接) | 发文时间 |
| 1 | **菊花****公司矿山废石料深加工及新型建材生产线项目的批复 | 2025年8月22日 |
咸环淳批复【2025】8号--****关于**菊花****公司矿山废石料深加工及新型建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