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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局、****财政厅、******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经个人申报、村级收集印证、乡镇审核把关、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人社局审定,拟发放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公示期为3天(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电话:0851-****1664。
附件:**省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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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