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司造价咨询服务征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19日
二、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 √征集文件 □征集结果
更正内容1:征集文件P7评审指标--人员业绩
现更正为:
| 人员业绩 |
16分 |
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拟派总协调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房建(或市政或公路或水利或安装)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业绩,业绩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每个得2分,满分6分。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拟派总协调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房建(或市政或公路或水利或安装)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业绩,业绩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每个得3分,满分6分。 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拟派总协调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房建(或市政或公路或水利或安装)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业绩,业绩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每个得4分,满分4分。 备注:本项满分共16分。 (1)申请人应提供下列勾选的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协议书。 √招标人和造价咨询单位盖章的清单及控制价文件封面。 (2)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申请人业绩和人员业绩为同一业绩时,可重复计分; (3)单个业绩不累计得分,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 (4)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拟派总协调人姓名,以申请人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封面(扉页)中“编制人”为准。 |
更正日期:2025年8月22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采购人:********公司
地 址:**省**市**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
电 话:0551-****1301、177****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