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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查**县五蒲溪小流域2026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乍政〔2025〕8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技术评审,并于近日完成了评审和复核工作,形成了复核意见(见附件)。经审核研究,我局基本同意专家复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
二、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乍洋乡,涉及乍洋乡五蒲村、水碓村、柯岭村、留水村、凤里村。
三、建设规模:
项目综合治理措施面积625hm2,建设生态水系1.08km。主要建设内容:
(1)封禁598.55hm2;
(2)坡耕地改造26.45hm2,配套修建田间道路(1米宽,水泥)156m,田间道路(1.5米宽,水泥)1148米,排水沟(30×30)411m,蓄水池4口,园面留草10m2,园面种草2hm2;
(3)**水保生态园1座;
(4)村庄四旁绿化1处;
(5)建设生态水系包含**护岸 310.38m,**排水涵管 3 处,河道清淤1.08km,设置标识牌 1 个,警示牌 2 个,河道管理界桩 4 个。
四、建设时限:省水利厅下达任务后,当年完成建设任务。
五、项目投资:本项目概算投资357.5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250万元,地方配套107.5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254.24万元,林草措施费7.98万元,封育治理措施费28.24万元,监测措施费3.49万元,独立费用53.21万元,基本预备费10.41万元。其中,生态水系建设投资为106.21万元。
五、相关要求:
****水利厅下达任务后,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抓紧做好财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
(二)严格执行省级水利、水土保持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计划执行调度,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及时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同时做好治理前、治理中、治理后的现场照片和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三)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增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建设内容。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要求履行变更手续,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应报我局审批。
附件:1.**县五蒲溪小流域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评审复核意见
2.专家签到表
****水利局
2025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