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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南院区核技术利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08月22日 至 2025年0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9732
通讯地址:**省**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中心(方楼)4楼19号窗口
邮编:330077
| 建设名称: | ****南院区核技术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良塘江渡大道67号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拟新购置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在医技住院综合楼二层手术部DSA机房使用;拟新购置2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和1台CT模拟定位机在医技住院综合楼地下一层放疗科使用,并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设施和相关配套附属设备。本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X射线最高能量:10MV,最大输出剂量率:6Gy/min。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1)①拟在南院区医技住院综合楼二层设置手术部,建设1间DSA机房,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②拟在南院区医技住院综合楼地下一层北侧建设放疗科,设有2间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和1间CT模拟定位机房及相应辅助用房。(2)①拟在介入治疗项目辐射工作场所设工作状态指示灯、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观察窗、门灯装置、对讲装置等安全防护措施;②拟在放射治疗项目辐射工作场所设工作状态指示灯、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监控摄像装置或观察窗、门禁装置或门灯装置、对讲装置、急停装置等安全防护措施。(3)固体放射性废物:项目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更换的废靶等部件由供应商回收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4)本项目配有相应的监测仪器及防护用品。(5)辐射工作人员佩带个人剂量计,并按时送检,建立完善的个人剂量档案,并建立完善健康档案。(6)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辐射安全管理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生辐射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 |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 |
| ****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