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国内各医疗设备经销商:
****医院医疗设备的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对以下医用设备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项目基本情况:
询价内容:呼吸振荡排痰系统
一、呼吸振荡排痰系统
1. 适用范围:用于促使患者肺深部分泌物向主气管转移和呼吸道分泌物的清洁;
2. 硬件技术要求
2.1 操作方式:液晶触摸屏操控;
2.2 重量:设备的重量轻,可手提便携,也可选配移动推车,方便使用;
2.3 设备的重量轻,可手提便携,也可选配移动推车,方便使用;
2.4 遥控器:配备遥控器可以调节所有参数:频率、强度、时间、暂停/运行均可控制。
3. 工作参数
3.1 显示方式≥7寸液晶触摸彩屏操作显示,主菜单显示所有工作模式;
3.2 工作参数:频率范围:5Hz—20Hz连续可调,步距1Hz;压力范围:0.5kpa—3.0kpa,按照1—12个等级进行调节,步距0.3kpa;时间范围:0-99min连续可调,步距1min;
3.3 工作模式≥6种,具有手动模式、四种自动模式、参数定制模块;自动模式包含常规的儿童模式、成人模式、老人模式、重症模式,一键启用轻松治疗;
3.4 用户自储存功能:可自行设定工作参数,并且在下次调整前自动保存,并存储数据,可以一键调用;
3.5 时间记录功能:设备的工作时间自动累计,数据界面可显示当前设备总运行时间;
3.6 血氧功能:实时监测人体的血氧饱和度、脉率和脉搏强度,主机同时显示脉搏血氧夹监测数据,并同屏幕显示血氧饱和度波形,为医学临床诊断提供重要的病人信息;
3.7 参数设置功能:手动模式和自定义模式所有参数均可调节修改;
3.8 放气泄压功能:设备在治疗时间到达后或点击“停止”键停止运行,并自动放气泄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询价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供应商要****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具有提供满足要求的服务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提交报价文件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含注册登记表和附件);
5.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7.法人代表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指定联系手机(加盖公章);
8.产品品牌型号、参数配置、图片资料,画册或彩页(电子版或扫描件);
9.提供产品详细说明及技术参数,器械全套合法材料;
10.报价单,包括品牌、型号、单价、总价等(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报价文件发送至邮箱:****@163.com
五、服务要求(须满足但不限于)
1. 所提供的呼吸振荡排痰系统必须为全新,不得为二手或翻新排痰系统。
2. 质保期:机器安装调试正常使用之日起至少2年。
3. 维修保养调试时要求工程师使用专用的调试校准具。
4. 维修方须具备客户服务专线电话。每年365天开通,每天开通服务时间24小时。
5. ****医院提出需求,维修方在2小时内响应,在接到院方无法自行排除的故障电话后,专业维修技术人员或工程师需在2小时内响应,必要时48小时到达现场,72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并能够正常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68-****496
特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