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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安山一级、二级、三级电站完成拆除退出的公示
根据《****水利厅 **省发展改革委 ******厅 ****生态环境厅 ****农业农村厅 ****林业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小水电分类整改工作的通知》(粤水农电函〔2022〕1292号)等文件精神,我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安山一级、二级、三级电站已按要求完成退出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3座电站退出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反映(受理地点:**区江埔街**北路18号******2号楼1楼水利科,电话:020-****399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
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