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AD3-1-2-1地块位于**市站北大道与**西路交叉口东南,****路,南至锦泰西大街,西至**西路,北至站北大道。该宗地面积5696.94平方米,第二次**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水浇地、农村道路、村庄,第三次**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城镇村道路用地、水浇地、乔木林地、****基地、其他草地,地块现规划为居住用地。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2837°,北纬:36.08373°。现状北侧为华珍**都荟;西侧为农用地,****基地,****基地。
****示范区)AD3-1-2-1地块土地使****示范区),规划为居住用地。根据**第三次土壤调查数据可知,地块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水浇地、乔木林地、****基地、其他草地,****基地为32452.18平方米,其他地类面积合计5860.31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本次仅对涉及用途变更的区域进行调查,调查面积5860.31平方米。
****示范区)于2025年8月份委托****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了项目工作组,多次组织人员到达工程现场,收集了本地块相关资料,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问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判断地块所受到污染的可能性,提出地块环境调查的结论,编制了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初步掌握地块使用历史,地块内西部区域至今一直为农用地及林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蔬菜及树木等,地块内北部原为农用地,****基地,地块内其他区域****基地。地块农用地期间使用地下水进行灌溉,使用市面上常见的化肥、农药,未曾使用过难降解的化肥、农药,对土壤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地块周边1公里内居民区、学校、临街门市等对目标地块影响甚微,根据对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污染因子特征、污染物产排情况、污染设施防治情况以及环境管理资料等信息,并结合区域地形地貌以及气象风向等因素综合分析可知,周边企业基本不会对地块产生污染影响。
本次调查认为:****示范区)AD3-1-2-1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可能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满足居住用地的规划需求,调查活动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