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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000MA6HQ10B8N | 建设单位法人:谢在先 |
| 周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红果街道纸厂村十一组 |
| **把黑安置点基础设施项目110kV 黑沙线#23~#33 段线路迁改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 经度:104.4268,104.4359 纬度: 25.7459,25.754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22 |
| **环辐表〔202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8.52 |
| 11 | 运营单位名称:**** |
| ****0000MA6HQ10B8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000MA6HQ10B8N | 验收监测单位:**瑞丹****公司 |
| 915********378268W | 竣工时间:2024-09-27 |
| 2024-09-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01 |
| 2025-07-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8-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7236gmzh |
| ** | 实际建设情况:和批复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0kV 黑沙线#23~#33 段线路迁改 | 实际建设情况:和批复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0kV 黑沙线输电线 | 实际建设情况:和批复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施工期:(1)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牵张场进行植被恢复;运输材料时候的人力搬运道路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必要时移栽本土乔木、使用本土植物种树种草;临时沉淀池应进行及时清理,并使用本土植物和树木进行生态恢复。(2)废水:混凝土养护用水经过简易沉淀后回用,无其他废水。 (3)噪声:夜间不施工,本项目原线路拆除段周边300m和迁建段周边300m都没有声环境敏感目,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围挡、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二、运营期:(1)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建设,确保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曝露控制限 (2)输电线路合理选择杆塔塔型、导线型式等以降低线路工频电场和磁感应 强度;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等防护措施。把黑安置点建成后,对高压输电线路相关环境影响标准进行宣传、解释工作,避免引起居民担忧。项目运营期间建设单位应加强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 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输电线路合理选择导线截面、导线相序排列等以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水平;加强输电线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营管理,保证各项设备正常运行,减少了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确保声环境达标。巡检人员巡检过程中避免大声喧哗,减少对周围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影响。 (3)废气:施工期间洒水降尘,抑制施工扬尘; 固废:原线路拆除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导线、铁塔、地线、绝缘子和金具交回运行单位指定的材料仓库回收,不外排。弃方就近回填,生活垃圾每天收集由专门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和批复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如有新增产品品种或者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等与《报告表》不符情况的, ****生态环境局固废辐射科备案审核。 对于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OkV ,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确保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一2014)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 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报告表》审批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 地点或采用的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环评文件。本项目《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 建设单位方开工建设的, 《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主动接受监督: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启(停)运报告制度,生产、停产的相关情况应书面及时报**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备案。 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 | 实际建设情况:和批复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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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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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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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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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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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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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建设必须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项目建成后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备案,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并 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 (三)如有新增产品品种或者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等与《报告表》不符情况的, ****生态环境局固废辐射科备案审核。 (四)对于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OkV ,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确保项目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一2014)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 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五)《报告表》审批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 地点或采用的工艺、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环评文件。本项目《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 建设单位方开工建设的, 《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主动接受监督 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启(停)运报告制度,生产、停产的相关情况应书面及时报**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备案。 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全部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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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