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绿丰源农业机械回收有限公司报废农机拆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审批
黑龙江-大庆-林甸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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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农机拆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08-23 19:21:38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报废农机拆解项目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报废农机拆解项目建设单位:****建设性质:**竣工时间:2025年7月20日建设内容:

****报废农机拆解项目位于**省**市**县**乡**村二屯,地理坐标为:124°56′37.032″,47°12′11.555″,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租用闲置厂区及厂房共2750m2,利用现有建筑改造作为拆解车间和库房,购置等离子切割机、废油液抽取机、冷媒抽取机、拆解预处理平台等设备,对报废农业机械进行拆解,主要包括拖拉机、收割机、水稻插秧机以及玉米收割机,均为自走式农业机械,年拆解报废农机1000台,发动机和变速箱进行总成拆解,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办法》对以上总成进行毁形(留证)、解体,项目不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不回收废金属及加工。本项目总投资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

本项目拆解对象不包括纯电动农机设备和自走式电动农业机械,不包括小轿车、 货车、客车、以及摩托车等,不包括其他油罐车、消防车、危险品运输车型等。不接收含破损蓄电池的报废农机,如发现报废农机存在破损蓄电池,及时交**京****公司进行处理,破损蓄电池不进厂。本项目只涉及报废农机的机械拆解,不进行农机及零部件的冲洗及破碎。不涉及废旧电瓶的对外运输,不涉及废旧电池的拆解及后续处置再生环节,不涉及含砷、铬等重金属的电池。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3日-2025年9月19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详细公示内容见附件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