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灵台县人民医院2025年县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包(二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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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招标地区:**省**市**县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县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包(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TH-PLLT****0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县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包(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评审标准:

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技术指标性能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各项技术指标、技术参数应答清晰、明确并且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的得满分30分。其中带“★”为必须满足的参数(必须提供技术支持证明材料),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

其他技术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技术参数必须提供技术支持证明材料,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佐证资料的具体页码。技术支持证明材料仅限于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白皮书)、彩页或制造商盖章确认的技术参数资料作为评审依据等。)

不提供技术支持材料的,视为不响应技术要求,不得分。

满分30分(正偏离不做为加分理由)。

现更正为:

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技术指标性能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各项技术指标、技术参数应答清晰、明确并且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的得满分30分。其中带“★”必须提供技术支持证明材料,一项不满足扣3.5分。

其他技术要求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技术参数必须提供技术支持证明材料,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佐证资料的具体页码。技术支持证明材料仅限于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白皮书)、彩页或制造商盖章确认的技术参数资料作为评审依据等。)

不提供技术支持材料的,不得分。

满分30分(正偏离不做为加分理由)。

更正日期:2025年8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东大街151号

联系人:史女士

电 话:152****08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金润国际2号写字楼10层

联系人:于倩

联系方式:0933-****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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