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确保2025年**市“质量月”相关活动有序有效推进,特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相关活动组织实施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及单位积极参与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市“质量月”宣传活动项目。
2.项目时间:拟定于202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3.项目内容:“质量月”期间的宣传培训、会场布置、会务筹备、质量问诊、专家邀请及设施设备采购(租赁)等组织实施工作。
4.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25万元(大写:贰拾伍元),报价不得超过总预算;结算按实际合同签订价,结束全部活动内容后以公对公报账。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或单位;资质证照齐全,具备符合本次服务的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企业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严重失信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三、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机构或单位印章)。
2.法人或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机构或单位印章)。
3.投标资料(含活动策划方案)及清单(需加盖机构或单位印章)。
4.服务保证:履行合同所需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措施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包装(密封袋注明“2025年**市“质量月”宣传活动项目资料+采购机构或单位称”);报价超过项目总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作废处理。
四、提交时间、方式及地址
1.时间:2025年8月22日—8月29日,上午9: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结束投标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18:30。
2.方式:资料提交采取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
3.地址:****质量发展和标准化科(**市**大道24号),联系电话:0891-****602。
五、评审方式
1.采购科室将投标机构或单位相关****小组等会议,以现场**查阅,综合策划方案、服务业绩、报价金额及保障能力等充分研究论证,****政府采购程序,全程接受本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最终择优筛选确定项目承办机构或单位。
2.评审结果将相关会议研定后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选中机构或单位。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报价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机构或单位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成本。
2.投标机构或单位须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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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
来源: ****监局质标科 编辑:****办公室 初审:郭英豪 二审:贾伟萍 终审: 俞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