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治理二标河道治理及村道水渠恢复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5-08-27 10:00:00 |
| 发布单位:****集团有限公司汾**营村~**界治理工程二标项目 |
| 公告 |
| 公告标题:****集团有限公司汾**营村~**界治理工程二标项目经理部河道治理工程及村道水渠恢复工程施工协作单位招标公告 |
| 公告内容: |
| ****集团有限公司汾**营村~**界治理工程二标项目经理部河道治理工程及村道水渠恢复工程施工协作单位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汾河**县南营村~**界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第二标段项****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本项目河道治理及村道水渠恢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集团有限公司汾**营村~**界治理工程二标项目包括钢结构工程工程,建设地点为**省**市**县境内。本次招标人为****,合同签****集团有限公司汾**营村~**界治理工程二标项目经理部,合同责任主体及相关法律风险由合同签订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工程位于**省**市**县境内,本次招标的****集团汾河治理二标项目部河道治理及村道水渠恢复工程招标,计划工期180天,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施工内容为:汾河治理二标项目部河道治理工程及村道水渠恢复工程。 包件一:汾河治理二标项目部河道治理及村道水渠恢复工程,工期要求:暂定180天 招标清单详见附件。 特别说明: (1)暂定工期180天,若逾期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 (2)上述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作为本次招标和签订合同依据。 (3)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签订合同后合同乙方必须根据上述工期要求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及材料进行工程施工,如因投标人组织不力造成总体工程延误的,招标人将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招标人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收到本招标公告的法人单位,****集团有限公司《协作单位基础信息库》内施工单位,且信用评价结果在C级(含C级)以上,近三年内无任何法律纠纷,且投标单位在资金、业务能力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的协作能力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你单位在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网址:https://emp.****.cn/)进行网员注册,待招标人审批通过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平台。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5年 08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9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通过招标人指定支付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2 本次招标文件出售不收取费用。 4.3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前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标书代写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如果投标人需要现场踏勘可自行组织,需要招标人协助可与招标人联系,费用投标人自理,安全责任投标人自负。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9 月 06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将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电子标书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5.3投标文件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未逐页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标书代写 6.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 2025 年 09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前登录“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在“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人地址:**省**市**区广富路 239 号 N 区 10 栋 联 系 人:李森 电 话:184****2389 招标人邮箱:****@qq.com **** 2025年0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