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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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市**区五桥机动车****公司51%股权
| 转让标的名称 |
**市**区五桥机动车****公司51%股权 |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207.2079 (万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7-28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08-29 |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市辖区>**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居民服务业 |
| 项目受理联系人 |
陈杰/023-****9900 |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市**区五桥机动车****公司51%股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市**区五桥机动车****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市>市辖区>**区 |
| 法定代表人 |
张晶 |
| 成立时间 |
2015-04-09 |
| 注册资本 |
200万元 人民币 |
| 实收资本 |
200万元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5200356 |
| 所属行业 |
居民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汽车、摩托车安全技术检测;机动车尾气检测。(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39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 |
****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股东会决议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51% |
- |
| 2 |
廖先亮 |
36% |
- |
| 3 |
廖燊豪 |
1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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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财务指标 |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24 (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47.58万元 |
69.91万元 |
65.65万元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19.79万元 |
50.62万元 |
369.17万元 |
| 审计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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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25-05-31 |
170.67万元 |
-25.65万元 |
-26.13万元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92.81万元 |
49.77万元 |
343.0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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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情况 |
| 评估机构 |
**立信资产评估土****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7-15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2-31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其他披露内容 |
一、标的企业涉及职工安置,详情见《**市**区五桥机动车****公司职工大会》《**市**区五桥机动****公司股权转让方案》。 二、据评估报告载:根据2025年4月12日**市**区五桥机动车****公司《****公司2024年度利润预分配有关事宜的汇报》,****公司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557990.08元的90%,共计502191.07元,按股比进行分配,股东******集团有限公司占51%预分红金额256117.45元,股东廖先亮占比36%预分红金额180788.79元,股东廖燊豪占比13%预分红金额65284.83元。 三、据转让方来函显示: (1)标的企业劳务人员16人根****公司的合同约定以及各人员的实际工作年限,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截止2025年6月30日,涉及由标的企业承担经济补偿的金额为14.4701万元,最终实际补偿金额以截止支付时间的实际工龄计算为准。本次职工安置方案及补偿标准已征得标的企业另两位股东廖先亮、廖燊豪的同意,本次股权转让评估结果未考虑安置职工应由标的企业承担的经济补偿费用。 (2)标的企业股东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在评估基准日后,本次股权转让评估结果未考虑利润分配计提因素。截止2025年7月24日,标的企业实际未进行股东利润分配,提供的财务月报****财务处理。2024年度利润分配拟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再对原股东分配利润,同时新股东(即本项目受让方)不享有2024年的利润分配权益。 四、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4年度审计报告;(3)专项审计报告;(4)2025年5月财务报表;(5)**市**区五桥机动****公司股权转让方案股权转让方案;(6)《**市**区五桥机动车****公司职工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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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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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 转让底价 |
207.2079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待**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60万元汇至**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交易服务费详见:https://www.****.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 7、如标的企业中存在使用转让方或所属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受让方应承诺交易完成后不继续使用上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在股权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 8、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职工安置方案、2024年股东利润分配方案等),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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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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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金设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60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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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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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玉龙路136号6-办公9 |
| 法定代表人 |
李维平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 |
| 所属行业 |
道路运输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101MA608QECX2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1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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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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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单位名称 |
****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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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发布媒体名称 |
重交所网站 |
| 交易机构 |
| 交易机构名称 |
****集团渝东分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杰 |
联系电话 |
023-****9900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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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下载:标书代写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_x6tnt6.pdf |
附件(1)
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_x6tnt6.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