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地建设项目-弱电安防工程,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基地建设项目-弱电安防工程
2.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区横店街临空南路以北、临空东路以东
2.4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为95370.65平方米
2.5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95万元
2.6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2.7.1各楼栋光纤及弱电线缆敷设,用于主机房至每栋汇聚点、各楼层汇聚点,包含对应的光配、熔纤。
2.7.2电梯控制,除图纸6号楼最右边的专用电梯外,其余7台客梯(6,7,8号楼)进行刷卡使用控制。16部电梯接入**特检所智慧电梯物联网系统。
2.7.3园区监控系统:
(1)园区高点监控球机,6号楼和8号楼顶楼高点;
(2)园区视频周界,建筑外地面区域监控;搭配立杆、围墙或建筑物外沿安装;
(3)建筑物主要进出口监控覆盖;
(4)16台电梯监控,采用无线网桥传输;
2.7.4门禁控制:一套制卡系统,实现电梯控制、出入口门禁、各宿舍门的一卡通用。需支持手机NFC。
2.7.5车辆道闸:园区北面、南面车行通道分别部署一进一出道闸。地下室两个出入口铺设道闸所需线路,做预留,以便后期需要安装。
2.7.6园区巡更系统:园区视频无法覆盖的角落、地下室、各楼梯间、各楼栋的屋面。
2.7.7监控机房和消防机房共用,需配置相应的服务器,用于集成视频监控、门禁、停车场管理等系统或相应的硬件;配置拼接屏及机房其他相关设备设施。不含机房装修。
详见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3企业资质: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企业业绩:2022年1月以来至少承担过三项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及以上类似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
3.5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项目经理仅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3.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2019年以来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8)招标人有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核实和要求澄清的权力,投标人应当配合。若招标人在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串通、行贿、以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版)(直接访问网址https://www.****.com/;)点击 “新用户注册”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
4.2 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5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7日17:00时止,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在“招标投标”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200元/份(包),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3 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标服务
4.4 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标书代写
4.5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问题咨询电话:027-****2708;
4.6 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8月30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地址:****(**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2号会议室。
5.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横店街道飞虹街与 地 址:**市**区中北路109号铁建凯德
临空南路交叉处玮言项目部 1818中心十楼
联系人: 余经理 联 系 人: 孙宁宁、高双、王刚、刘素芳
电 话: 158****2461 电 话: 186****936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