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无锡分公司关于2025年度政企客户服务合作伙伴引入项目询比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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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本项****公司****公司关于2025年度政企客户服务**伙伴引入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现进行公开询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内容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一)项目名称:****公司****公司关于2025年度政企客户服务**伙伴引入项目

(二)采购内容:现拟申请采购2025年度**伙伴客户服务。具体技术要求等详见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三)采购规模:项目预算金额37万元(含税),合同期2025年8月至2025年12月。

(四)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划分3个采购包,具体如下:包1:市区,预算金额24万元(含税);包2:**,预算金额8万元(含税);包3:**,预算金额5万元(含税)。

(五)采购项目的服务时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服务地点:****。

(七)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书》。

(八)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设置折扣为应答报价,折扣最高应答限价为100%。应答人所报折扣超过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应答。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

3.应答人必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业绩证明,其中业绩金额需分别满足,包1不低于12万元,包2不低于4万元,包3不低于2.5万元。产品业绩以合同或框架生效之日起计算。

(1)提供框架合同业绩的证明材料的:应答人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需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扫描件,框架执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框架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

(2)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应答人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单项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

三、获取询比文件

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时间2025年8月22日18:00至2025年8月25日18:00,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至邮箱liuln@js.****.com获取询比文件。****公司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标书代写8月26日14时00分,地点为**市吴都路518号**移动四楼电子评审室;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

本次纸质应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也可由应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赴现场递交。开标前,将在视频监控下检查应答文件密封情况。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邮寄地址:**市吴都路518号

收 件 人:刘丽娜

联系电话:139****9226

联系邮箱:liuln@js.****.com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仅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上发布,询比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询比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吴都路518号

收 件 人:刘丽娜

联系电话:139****9226

联系邮箱:liuln@js.****.com

七、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附加项目

(一)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综合部。

(二)处罚规定

对于存在与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1.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

3.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三)获取询比文件

获取询比文件邮件请发送至liuln@js.****.com,邮件格式:

1.邮件标题:XX公司XX项目获取询比文件信息

2.邮件正文:

XXX项目(包X)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单位全称

2

社会信用代码(税号)

3

项目名称

4

项目联系人

5

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

6

邮箱(澄清、中选通知书、标书费电子发票等均发至此邮箱)

****

2025年8月22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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