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现将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3372.27公顷,涉及人和镇、埠柳镇、崖西镇、港湾街道、成山镇、俚岛镇、夏庄镇、斥山街道、**街道、虎山镇、桃园街道、**街道、**街道、上庄镇、寻山街道15个镇街。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控制规模、合理布局,并采取保护林下植被、蓄水保土等措施。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违反规定,在我市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1.**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示意图
****
2025年8月25日
附件1
**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附件2
**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