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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开展**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和《**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规范》要求,省商务厅组织开展了**示范步行街(商圈)的创建申报工作,经严格对照示范创建标准,结合实地检查、资料审核及综合评估等流程,最终确定推荐**河街申报**示范步行街(商圈)。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5日-8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反映。联系电话:0731-****7079;邮箱:****@163.com。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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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