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区十八里河村**村改造E-C1-09地块、E-C1-10地块和E-C1-1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5-08-25 09:31 至 2025-10-24 09:31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58593.00 | |||
| 地块规划用途 | 中学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区建兴路西、站马屯** | |||
| 经度 | 113.693724 | 纬度 | 34.681585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6-05 至 2025-08-13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张晨曦 | 单位联系电话 | 176****3063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晨曦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6****3063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杜鹏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8****6920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原区**南路23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1)**市**区十八里河村**村改造E-C1-09地块、E-C1-10地块和E-C1-11地块位于**省**市**区建兴路西、站马屯**,地块四至范围:**建兴路,南至站马屯路,西至E-C1-01地块(公园绿地)、E-C1-04地块(公园绿地)和E-C1-05地块(公园绿地),北至E-C1-08地块(在建永威乐知庭)。调查地块面积为58593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693724°,北纬34.681585°。调查地块2014年11月完成征收,土地收归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调查地块目前尚未办理收储手续,尚未供应。 (2)调查地块历史用途为建设用地(城市、村庄),调查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市**区十八里河村****卷烟厂和****粮食局****管理所),****中学用地。 (3)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十八里河村居民区、家属院、市场街、****管理所、**卷烟厂仓库、驾校、空地、******中学(在建)、施工工人生活办公区、施工项目部、临街门店等,当前地块内为在建******中学。调查地块内历史和当前均未发生过污染事故,****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的设施和活动,调查地块所在区域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地下水整体流向为西南向东北,地块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涉及的潜在污染源有****公司、郑****公司、**创****公司、面粉厂三废均合理处置,未发生过泄漏和环境事故,对调查地块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因此综合分析,地块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涉及的潜在污染源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所述可得出调查结论:**市**区十八里河村**村改造E-C1-09地块、E-C1-10地块和E-C1-11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中学用地的开发需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