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部分农村低保对象实施粮食救助,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遴选粮食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管理机构(招标人):****。
(二)项目名称:玉屏县2025年农村低保粮食救助项目。
(三)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总量为国标一级大米72360斤;每袋大米15KG,包装袋需按我局要求印制;包装袋为市场上常见的包装袋,必须保证质量合格,包装严密;至少配送到本项目所涉及的74个村(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条件和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条件和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报名材料
(一)申请人的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08月26日—2025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报名方式:以邮寄、发送邮件(****@qq.com)、现场送达等方式报名,逾期收到或报送视为无效报名。
五、有关事项
(一)遴选结果将****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经遴选确定的供应商在遴选公示期结束后应主动与****取得联系,及时签订相关合同。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借用其他机构资质报名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否则将取消其本次遴选确定的相关业务资格。
招 标 人:****
地 址:**县**路27号
联 系 人:崔庆芳
联系电话:085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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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