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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社**直路(住****广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市**区****联合社:
《关于申请批复南社**直路(住****广场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农业农村局****政府《**区第二批省级典型村项目进展情况表》及其相关批示,同意你单位作为南社**直路(住****广场建设工程实施主体。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的通知(汕龙府办会知〔2025〕5-7****办事处出具的资金证明同意你单位使用“2024年典型村培育资金(奖补部分)”87.5万元。现你单位已委托****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自然**部门已出具《关于**街道〈关于申请出具**街道“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提升项目工程规划及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复函》(汕龙自然函〔2025〕597号);区水务局已出具《关于对**街道“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培育提升项目涉及沟渠用地管控的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南社**直路(住****广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项目统一代码:2506-440507-17-01-920030)。
二、项目建设地址:**市**区**街道南社******广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为改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直路(住宅段)全长180米,宽6米,改造内容包括**水泥路面、下水道工程建设等;2.妈宫广场全长64米,宽18米,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铺装、**水泥路面、石凳、树池、护栏等。
四、项目总投资121.0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07.10万元,工程其他费用7.12万元,工程预备费6.8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通过“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村培育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村集体自筹。
五、建设期限: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
六、项目负责人:王顺丰。
七、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完善项目安评、环评等前期工作手续,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节约资金,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局、统计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务局,****分局、****分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作出以上核准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