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贾寨镇人民政府2025年示范区贾寨镇孟庄村药材加工烘干设备项目(二次)废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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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示范区贾寨镇孟庄村药材加工烘干设备项目(二次)废标公告

****受****的委托,就****2025年示范区贾寨镇孟庄村药材加工烘干设备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示范区贾寨镇孟庄村药材加工烘干设备项目(二次)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425号

3、项目编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48.803000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8月15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25年08月21日

2、谈判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谈判小组名单:刘磊、房红军、丁太昌(采购人代表)

四、谈判结果

有效供应商不足 3 家,该项目废标。

五、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公司因社保和财务资料未上传至市场主体诚信库导致谈判无效,

******公司因社保和财务资料未上传至市场主体诚信库导致谈判无效,

**县****公司因社保和财务资料未上传至市场主体诚信库导致谈判无效,

平顶****公司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未提供营业执照、社保和财务资料,社保和财务资料未上传至市场主体诚信库导致谈判无效。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地 址:****示范区贾寨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0-****000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土地局家属院7排1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76****3803

监督机构:****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市豫苑路与侯恂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0-****339

****

202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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