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楼墩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工程

审批
广东-江门-新会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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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改投审〔2025〕56号

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市**区双****联合社:
你单位报来《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工程立项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镇村环境面貌,同意****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工程(项目代码:****)建设。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1、公园整治1586.60平方米;2、栏杆翻新659.54米;3、种植茶花、大红花512米;4、屋面外墙翻新436.1平方米;5、巷道浇砼895.10米;6**围墙132米;7、重铺现状路面881.8平方米。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63.4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56.38万元,设计费4.69万元,监理费2.35万元。建设****财政厅下达第三批典型村培育省级财政奖补资金100万元,剩余资金为村自筹。

四、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节约用水设施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六、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七、本工程有关招投标事项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规定。

八、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为:《****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局对****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工程项目的意见、****政府对****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的意见等。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政府水镇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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