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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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市**区****委员会所属扶贫车间5年租赁权转让
项目名称:
**市**区****委员会所属扶贫车间5年租赁权转让
挂牌日期:
2025-08-25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09-12 17:00:00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市**区****委员会所属扶贫车间5年租赁权转让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省 **市 **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万元):10.08
资产来源:其他
产权隶属:其他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标的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市**区****委员会所属扶贫车间5年租赁权转让
建筑结构:
土地类型: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工程位置:
预计建设期: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市盛德土地房****事务所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5-07-11
评估报告文号:枣盛德评报字(2025)第79号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2.0340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企业名称:**市**区****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经济类型:
所在地区:**省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所属行业:
转让方联系人:
转让方联系电话:
监管信息
国资监管类型: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否
批准机构类型:地方政府部门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2025-04-03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2.2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15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是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是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标书代写
挂牌期满后 N 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需审核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876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163.com
办事处联系人:
办事处联系电话:
办事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出租标的坐落于**市**区桑村镇户口村驻地,2018年建成,面积约560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整租期,租金按年支付(最终价格以竞拍结果为准)。5年租期挂牌底价100800元。
2、出租标的整体出租、不予拆分,出租标的以现场真实现状为准。意向方可联系出租方协助踏勘现场,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受让方承担成交后因租赁产生的一切费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房屋范围内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处理。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76。本次租赁标的不提供增值税发票。
5、资产清单详见**市盛德土地房****事务所枣盛德评报字(2025)第79号。
1、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该标的用于合法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的经营活动。标的房屋不得用于产生浓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若受让方租赁期间造成违约或取消使用的,交付租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
3、受让方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出租方无关。受让方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出租方无关。受让方若给出租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方不能对标的物进行大规模装修、改造,且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与出租方无关。受让方如需要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需报出租方批准。租赁期间要严格遵守出租方管理制度,不得以不知情等理由规避出租方管理规定,否则一切责任、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5、租赁期内,因上级政策或出租方无法抗拒的原因,应无条件配合收回标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受让方,并退回剩余租赁费,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6、受让方租赁期间,爱护并合理使用标的内设施,不得破坏设施设备,如因受让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该标的灭失,损坏,应予已赔偿或修复。
7、受让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租赁期满后7日内应完成腾退。
8、受让方须承诺,在租赁期内,水、电、供暖费、物业费及其他因使用租赁房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如有欠费或因此产生纠纷,由受让方最终承担全部责任。合同终止时,受让方需交清欠费。
9、受让方保证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国各项法律法规。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租赁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租赁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出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