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你局报送的**县广佛镇铁炉村**子桥**工程防洪评价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该工程防洪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人民政府在广佛镇铁炉村跨越**河建设该工程。
二、同意**县广佛镇铁炉村**子桥**工程建设方案。
拟**利县广佛镇铁炉村**子桥位于广佛镇铁炉村,起点平交平镇公路,两跨向东横跨**河,终点接铁炉村道。桥梁全长43.04m,桥面宽5.1m,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跨径组合为2×20m;下部桥墩采用桩柱式墩,桥台桩接盖梁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拟建桥梁位于直线上,桥梁纵坡为-0.5%,横坡为单向2%。设计洪水频率为50年一遇。
拟建桥梁控制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分别为:
0号桩基X=****862.981,Y=625496.604
1号桩基X=****854.556,Y=625514.434
2号桩基X=****846.131,Y=625532.264
三、你局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河道管理范围内除批复的建(构)筑物外,不得建设其他建(构)筑物,不得设置施工营地和堆料场,严禁弃土弃渣,及时清除该区域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和防洪工程安全。
四、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局应督促建设单位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有关防御措施,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你局备案。
五、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你局应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监督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你局统一指挥。建设单位应落实防治与补救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所需投资列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
六、依据《**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拟建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科学制定施工安排,施工方案报你局备案。工程开工时,你局要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并对该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填写监督检查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三十日内,向我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经我局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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