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中心实验大楼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我单位委托****承担******控制中心实验大楼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控制中心实验大楼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市**区虎峰大道以南,规划路以北
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为4405.55m2;其中:1#综合楼建筑面积3426.68m2,2#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59.66m2,3#门卫室建筑面积74.33m2,地下室建筑面积644.88m2;设计范围内各单体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以及总平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铺装、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26号
联系方式:177****6528(姓名:支宏斌)
电子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自治区**市柳梧新区**大道1-1****花园13幢227号房
联系电话:158****3509(罗工)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自本公告起,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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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