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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要求。现将**县雄****填埋场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雄****填埋场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县雄梅镇边界东北侧约3.0km的一处山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填埋场主要工程包括填埋区域、渗滤液收集区(渗滤液调节池一座)、管理区三部分。填埋区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工程、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垃圾坝、渗滤液调节池、截(排)洪沟、环境监测系统、填埋作业设施与设备;办公区主要包括办公管理用房;渗滤液收集区主要包括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总填埋容积:24000m3、处理规模:4.0t/d、使用年限:14年(2018—2031年)。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5年8月25日—2025年9月22日)
联系人:王工
联系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名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