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供应商:
我单位为实施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项目,采购所需农用物资,现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项目所需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等进行采购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询价项目名称
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项目农用物资采购。
二、采购需求及基本参数
| 农用物资采购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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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编号 |
货物名称 |
小计(万元) |
基本参数 |
交货地点 |
| 1 |
2025年怒**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
复**料 |
6.00 |
缓释型复**,适用于玉米,N-P2O5-K2O(19-7-6)≥32.0%,40kg/袋 |
上江镇蛮英村 |
| 合计(万元)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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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人资格及要求
(一)报价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备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行业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售后服务承诺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及相关资质等具备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产品三证、检测报告(如有)、实物图片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二)报价表(盖章)。
(三)报价与报名文件送达。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含税及运费),报价和相应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或派人送至****,逾期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
(四)报名及文件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通过电子邮箱或现场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18时,过时投递无效。标书代写
五、成交供应单位的确定
****对各报价单位的资质、服务质量和报价等,综合评价后确定成交单位,****农业农村局窗口公示询价结果。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询价单位与确定成交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报价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宗慧,联系电话:0886-****386。纸质材料投送地址:怒****市六库街道八一路15号****办公楼,邮编:673199。电子邮箱:****@163.com。
****
2025年 8 月 25 日
附件:
| 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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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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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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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千克、袋、瓶、台、批、亩) |
单价(元)(含运杂费) |
小计(万元) |
基本参数 |
交货地点 |
| 1 |
2025年怒**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
复**料 |
缓释型复**,适用于玉米,N-P2O5-K2O(19-7-6)≥32.0%,40kg/袋 |
上江镇蛮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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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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