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文号宁水审发〔2025〕108号 | 发布日期2025-08-22 |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水利厅 | 责任部门|
| 有效 |
****水利厅关于****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宁水审发〔2025〕108号
****建设中心:
报来《关于审批****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中心发〔2025〕51号)收悉。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农经审发〔2025〕5号),我厅对随文报送的《****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进行了审查。经咨询论证,基本同意该《初设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水文
(一)项目区多年平均降雨量181~200毫米,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050~1400毫米。最大冻土深度0.84~0.97米。
(二)项目区泥沙分析以**站为代表,多年平均含沙量2.02千克每立方米。
二、工程地质
(一)基本同意区域地质评价结论。项目区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
(二)基本同意工程地质勘察成果和结论。项目区主要地层为人工填土、砂壤土、壤土、淤泥质壤土、粉质黏土、粉细砂、细砂、卵石等。部分壤土、砂壤土、粉细砂、细砂层土层液化,存在部分软弱土,部分水土具有腐蚀性,部分场地地下水位较高,工程建设中均应予以重视。
(三)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的质量评价结论。技施阶段,应结合施工复核工程地质条件,同时做好地质编录工作;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进行详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工程任务及规模
(一)工程任务。砌护改造**灌区所属部分骨干干支渠道,完善输配水体系,**干渠调蓄工程,消除渠道安全隐患,提高渠道输水效率,提升灌溉保障能力。
(二)工程规模。大清渠改造段设计流量15~4立方米每秒,第二农场渠改造段设计流量36.8立方米每秒,暖泉渠改造段设计流量5~1.5立方米每秒,汉延渠改造段设计流量24立方米每秒,**渠改造段设计流量97立方米每秒,昌滂渠改造段设计流量31.5~27.5立方米每秒,东干渠改造段设计流量54立方米每秒;支渠改造段设计流量1~3.5立方米每秒。
四、工程等别、总体布置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工程等别和标准。渠道及建筑物级别3~5级,调蓄工程4~5级,泵站级别4级。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10~30年一遇。
(二)总体布置。维持现状灌区灌排体系总体布局,对**灌区所属渠首、唐徕渠、汉延渠、**渠、西干渠、秦汉渠六个灌域部分干渠、支渠进行砌护改造,建设干渠调蓄工程,配套改造渠道建筑物。
(三)主要建设内容。
1.干渠工程。砌护改造干渠7条长83.69公里,其中大清渠20.45公里(桩号0+484~23+665段),第二农场渠1.92公里(桩号2+200~3+790段和30+825~31+300段),暖泉渠15.73 公里(桩号2+743~18+929段),汉延渠4.17公里(桩号45+092~49+257段),**渠6.69公里(桩号30+309~37+000段),昌滂渠18.19公里(桩号0+000~18+211段),东干渠16.55公里(桩号0+700~4+500、5+500~7+500、8+000~9+500、10+000~11+900、12+900~14+700、24+350~29+900段);配套改造渠道建筑物、巡护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等。
2.支渠工程。砌护改造支渠14条长84.6公里,其中**市辖区1条1.67公里,永**辖区4条21.28公里,**区辖区4条18.95公里,**县辖区1条2.85公里,**县辖区4条39.85公里;配套改造支渠建筑物。
3.**干渠调蓄工程3处,总容积415万方。其中:第二农场渠中段调蓄工程1处,配套建设引水渠道0.31公里、出水泵站1座;唐徕渠后段调蓄工程1处,配套建设引水渠道0.12公里、出水泵站1座;**渠昌渠中段调蓄工程1处,配套建设引水管道0.67公里、出水泵站1座。
技施阶段,应进一步复核干支渠渠道和调蓄工程设计规模,细化、优化渠道断面及砌护设计、渠系建筑物布置及结构设计,优化调蓄工程防渗、稳**构和护坡结构设计;结合现场地形、水文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完善各类水工结构基础处理设计等,做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五、机电及金属结构设计
(一)基本同意工程主要机电设备选型和金属结构设计。安装机泵10台(套),配套相应机电设备。渠道建筑物配套各类闸阀件设施设备等。
(二)基本同意供电工程设计。技施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机电、金结设备选型及自动化设计。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及主体工程施工方案。
(二)工程所需混凝土骨料和块石料均就近外购解决。
(三)主体工程工期控制在30个月。
七、工程占地与移民安置
工程永久用地1928.17亩,临时用地2845.3亩。不涉及拆迁和移民安置。
八、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设计
基本同意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实施阶段,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九、设计概算
基本同意工程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28144.89万元。工程建设资金通过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解决。
十、工程管理
****水利厅为项目主管部门,****建设中心为项目法人,负责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管理。自治区水****安全中心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后,交由原运行管理单位运行管理。
(二)工程建设过程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实行质量检测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批复规模、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审批的工程建设内容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四)工程建设应与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健全管理制度,合理配置管理设施和设备,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实施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六)工程建设阶段应按规定及时将工程建设进展及投资****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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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