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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规定,现对**县在册城乡低保保障情况和保障标准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欢迎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监督举报,我们一定会认真核实,及时回复。
**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44元/人/月;
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720元/人/年。
监督举报电话:
县民政局:****5917 **街道:****7020
大营街道:****0007 罗免镇:****1036
赤鹫镇:****8285 款庄镇:****1048
东村镇:****2045 散旦镇:****0010
通讯地址:**县黎阳路146号****综合科社会救助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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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