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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批的请示》(宜高环〔2025〕13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建设局出具的技术审查专家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项目(审批监管平台代码:2504-511525-04-01-902108)。
二、项目业主
****。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1)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包括隔离网、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建设,其中隔离网建设7717m,界标99个,交通警示牌59个,宣传牌67个;(2)保护区风险源应急防护工程:建设防撞栏3165m,导流槽439m,应急池3座等;(3)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增设视频监控系统1套(包含视频监控点8处),监控系统终端按照要求接入****监控系统平台,以便实现数据共享。
四、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29.61006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级财政资金。
五、建设地点
**落润镇、文江镇、可久镇、嘉乐镇、庆符镇、月江镇、胜**、**镇、蕉村镇、来复镇、罗场镇。
六、建设工期
5个月。
七、其他事项
项目法人可据此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应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及规模进行建设,严格执行环保、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和投用,项目进展情况同步报我局及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
| 工程概算核定表 | ||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核定概算 | 审定概算 |
| 总投资 | 629.610067 | |
| 一 | 工程费用 | 571.559728 |
| (一) |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 544.342598 |
| (二) | 零星工程费 | 27.217130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58.050339 |
| (一)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6.493309 |
| (二) |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 2.935505 |
| (三) | 工程保险费 | 2.572019 |
| (四) | 建设工程监理费 | 16.601782 |
| (五) | 编制工程预算 | 2.150459 |
| (六) | 竣工结算审核费 | 2.749175 |
| (七) | 工程测绘费 | 5 |
| (八) | 工程设计费 | 18.677142 |
| (九) | 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 | 0.8709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