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GLE级车(T167车型)技术改造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顺义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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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赛德斯-奔驰GLE级车(T167车型)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昌金路赵全营段167 号
公示时间:2025-08-25至2025-08-29
受理时间:2025-08-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无新增征地面积。****工厂内实施技术改造,购置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物流系统、质量系统、研发系统、IT系统等国内外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及辅助设备,完成现有冲压、焊装、涂装、总装生产线的适配改造。同步改造厂房及相关电力、热力、给排水、消防及动力等公用动力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T167车型将与其他高端乘用车型柔性化共线生产,**工厂保持现有15万辆/年产能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对环境空气、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现有工程已按要求建设了相应的废水、废气、噪声治理设施,并配套建有固废暂存场所。①废气:现有工程焊接废气收集后经排烟除尘设备净化处理后排放,VOCs废气经水吸收法/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焚烧设施处理后排放,加热燃烧器和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燃烧装置,污水站恶臭气体采用化学过滤处理后排放,加油站设油气回收设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②废水:废水厂内处理达标后部分进入回用水系统处理回用,剩余部****处理厂。③噪声:选用噪声低设备,同时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并采取隔振基础、柔性接头、弹性隔振吊、支架、安置减振器、消声器、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④固废:危险废物全部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生活垃圾进行定点集中收集,委托第三方定期清运。根据竣工环保验收及例行监测数据,现有工程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本项目主要依托现有工程污染防治设施,新增设施有:①污泥干化间,减少危废产生量;②在涂装车间的电泳工序新增电泳槽废气处理系统,减少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④③在涂装车间进行喷漆系统改造,**走珠快速换色系统和D2旋杯清洗系统,减少了含漆废物(危废)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建成后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环境影响可接受。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5-08-11至2025-08-22****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钟晓伟
联系电话:137****9131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1117
邮寄地址:**市**区留庄路3号院2号楼
传真电话:010-****2666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3205F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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