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文〔2022〕23号)和《**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西宣〔2025〕1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5年**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入选**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2025年)的产业引领类项目和符合条件的政策保障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2、申报项目须出具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杭财企[2010]897号)的要求,由**“政采云”(https://www.****.cn)网上服务市场实行****事务所对项目进行审计的专项审计报告; 3、申报主体经营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规范,近三年内法人信用记录良好,未有因违规违法经营而遭受处罚的记录。 三、所需资料 (1)2025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申请表(于8月29日前提交); (2)项目总结报告(包括项目方案、执行情况、绩效情况、社会影响力、新闻宣传报道、照片等相关台账);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如近三年年度审计、信用记录、以往业绩等); (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胶装成册(包括项目申请表、总结报告及附件)、专项审计报告原件一份,和电子版材料(包括申请表和其他附件材料)****发展中心。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负责。 2、审核。****中心****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审核,经专家评审,****宣传部部务会议审议后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 3、 项目公示。所有拟获得资助的项目在**区门户网站(http://www.****.cn)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中心、区财政局下达资助计划,拨付专项资金,企业在“亲清在线”平台进行资金兑现。 五、申报注意事项 1、采用书面方式申报,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材料一式一份,按照清单顺序并胶装成册,同时提供PDF电子版申报材料; 2、项目审计****事务所严格按照附件3《关于印发的通知》(杭财企〔2010〕897号)进行; 3、申报截止日期:申报单位在8月29日前完成申请表提交(盖章扫描件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申报,专家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4、材料受理部门地址:****5号楼。联系人:丁雨倩,联系电话:****0297,电子邮箱:****@163.com 。 附件: 1、2025年**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申报材料 2、《**区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关于印发《**市财政扶持企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杭财企〔2010〕897号) 西****发展中心 ****财政局 2025年8月25日 附件1:2025年**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申报材料.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