闳扬氢润能源科技(福海)有限公司福海县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第二次信息公示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福海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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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5-08-25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我公司于2025年8月委托****承担 ******县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田工,联系电话:0991-****52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具体公众范围为**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点击链接下载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邮件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时留下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地区**县**东路5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31-****7513;邮箱:****@qq.com

评价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三道湾路100号

评价单位联系人:田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0991-****521;mail:****@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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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5日

附件:******县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征求意见稿)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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