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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02MAD9KP7R1B | 建设单位法人:吴军 |
| 吴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 |
| ******市准**路394号 |
| ****颅腔、胸腔、腹腔手术诊疗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3-动物医院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O8222-O8222-宠物医院服务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 **维吾尔自治区****市 |
| 经度:87.977778 纬度: 44.150000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15 |
| 昌州环评〔2025〕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0 |
| 6.4 | 运营单位名称:**** |
| ****2302MAD9KP7R1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2302MAD9KP7R1B | 验收监测单位:**国泰民康职业环境****公司 |
| 916********50105XM | 竣工时间:2025-04-1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爱好者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接待需诊治的宠物800例(含手术200台)、每年接待洗澡的动物约400只 | 实际建设情况:年接待需诊治的宠物800例(含手术200台)、每年接待洗澡的动物约400只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美容、护理:根据客户需求,对宠物进行美容处理,美容过程包括洗浴、剪毛发、指甲、洗耳、造型设计等美容服务,美容后即可离开,宠物医院亦接纳部分宠物寄养:此过程产生宠物毛发、宠物排泄物、废水、噪声。问诊检查:顾客将受伤****医院后,医生对动物进行诊疗,首先对生病的宠物进行一般性的检查,包括量体温、称体重等:必要时进行化验检查。诊断、治疗、住院、离开:化验是利用常规仪器直接对宠物的血样、尿液粪便等进行读数,不涉及化学试剂的使用。根据检查及化验结果,仅需服药治疗的,便等进行药物治疗;需要进行手术的,则制定手术方案并进行手术,手术期间对动物进行呼吸麻醉,术后进行住院观察,待达到出院条件后安排离开。 | 实际建设情况:美容、护理:根据客户需求,对宠物进行美容处理,美容过程包括洗浴、剪毛发、指甲、洗耳、造型设计等美容服务,美容后即可离开,宠物医院亦接纳部分宠物寄养:此过程产生宠物毛发、宠物排泄物、废水、噪声。问诊检查:顾客将受伤****医院后,医生对动物进行诊疗,首先对生病的宠物进行一般性的检查,包括量体温、称体重等:必要时进行化验检查。诊断、治疗、住院、离开:化验是利用常规仪器直接对宠物的血样、尿液粪便等进行读数,不涉及化学试剂的使用。根据检查及化验结果,仅需服药治疗的,便等进行药物治疗;需要进行手术的,则制定手术方案并进行手术,手术期间对动物进行呼吸麻醉,术后进行住院观察,待达到出院条件后安排离开。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密闭加盖处理,减少臭气排放,项目运营期厂界无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限值。 废水:诊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与生活污水、清洁废水、宠物洗澡废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本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垫、距离衰减、建筑物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密闭加盖处理,诊疗废水、宠物笼清洗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消毒处理后与其他废水(美容废水、生活污水)汇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废水总排口各项指标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 废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密闭加盖处理,减少臭气排放。本项目臭气浓度无组织废气厂界浓度最高值<10,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无量纲):20)。 噪声:宠物叫声采取隔声、合理喂食、宠物嘴套等降噪措施;医疗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吸声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宠物排泄物、宠物废毛、污泥、废紫外线灯管、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于医疗废弃物专用收集箱,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废紫外线灯管分类收集消毒后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对其进行贮存及制度性管理。宠物排泄物经清理消毒后袋装收集,棉签、棉球、输液贴经喷洒消毒剂后与宠物毛发、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宠物排泄物、宠物废毛、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泥、废紫外线灯管。 宠物排泄物、宠物废毛、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1。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1-01)、损伤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2-01)、病理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3-01)、化学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4-01)、药物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5-01),分类收集于医疗废弃物专用收集箱,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3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棉签、棉球、输液贴属于豁免的医疗废物,经喷洒消毒剂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验收期间,废紫外线灯管(危废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污泥(危废类别:HW49;废物代码:841-001-01)暂未产生,待产生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3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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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 |
| 1 | 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密闭加盖处理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限值 | 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密闭加盖处理 |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限值 |
| 1 | 本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垫、距离衰减、建筑物隔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 本项目采取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减震垫、距离衰减、建筑物隔声等降噪措施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 |
| 1 | 项目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宠物排泄物、宠物废毛、污泥、废紫外线灯管、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于医疗废弃物专用收集箱,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废紫外线灯管分类收集消毒后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必须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对其进行贮存及制度性管理。宠物排泄物经清理消毒后袋装收集,棉签、棉球、输液贴经喷洒消毒剂后与宠物毛发、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宠物排泄物、宠物废毛、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泥、废紫外线灯管。 宠物排泄物、宠物废毛、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1。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1-01)、损伤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2-01)、病理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3-01)、化学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4-01)、药物性废物(废物代码:841-005-01),分类收集于医疗废弃物专用收集箱,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3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棉签、棉球、输液贴属于豁免的医疗废物,经喷洒消毒剂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验收期间,废紫外线灯管(危废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污泥(危废类别:HW49;废物代码:841-001-01)暂未产生,待产生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3m2),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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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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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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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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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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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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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