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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第21号)、《****林业局****公司调拨华驿人造****加油站请示的批复》(十林发[2020]14号),****政府批准,将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现将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如下:
土地使用者:****公司
地块坐落:G331国道3724公里处北侧(原华驿人造板厂院内)
土地面积:3974.8平方米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容积率:0.195 建筑面积:375.48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
协议出让价格:人民币51.08万元,全部为土地出让金
如对以上成交公示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反映。
联系人:邵德刚 联系电话:045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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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O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