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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校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服务 |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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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0********181********814 |
| 投资额(¥417,794,800元) |
| 环保技术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根据甲方要求,满足项目施工实际需要。 |
| ¥4712.03 - ¥ |
| 1、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工作并取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合同结算办理完成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0%;剩余费用待工程财务决算完成后一次性支付(无息),最终支付金额根据财务决算金额进行多退少补。 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式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含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而不构成违约,乙方不得以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3、结算价: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较低值计取:①执行赣环协字【2019】39号文件收费标准并打6折;②根据国家计委、环保总局环评收费文件计价格[2002]125号文件并打6折。若按上述条款实际计算的结算价高于合同价,则以合同价为最终结算价;若低于合同价,则按实际计算的结算价作为最终结算价。乙方须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80天内,按照甲方要求,系统整理、规范上报完整的结算资料,以便甲方及时将结算资料报送有权审核部门开展结算审核工作。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完成结算、结算款无法按时支付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在规定时限未上报,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单位根据现有资料代乙方上报结算,乙方须认可定案结果,不得提出异议;若有权审核部门出具审核意见,乙方不同意该审定金额,但长时间不提供依据并前往沟通,以致结算无法定案的,甲方有权直接与审核部门单方面定案,乙方需认可定案结果,不得提出异议。 |
| 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服务 |
| 5(个工作日) |
| 30(个工作日) |
| 10(个工作日)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查看资质等级树 |
| 无 |
| 严格遵守职业规范,积极按照招标人计划拟定的时间和节点完成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服务工作。 |
| 邀请直选+随机 |
| ****评估中心,**南大****公司,**新创****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
| 财政性资金 |
| 2025-08-28 17:30:00 |
| 线上选取 |
| 2025-08-29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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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