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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审管批字〔2025〕218号
******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燕子墩乡关于申请2025年**区燕子墩****农业园区建设项目(三期)项目建议书》(燕政发〔2025〕39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项目代码****)建议书。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型商超、餐饮连锁对标准化鲜蔬的需求日益迫切,目前区域内符合规模化、标准化生****基地较少,难以满足下游企业的批量采购需求,且多为中小型散户经营,存在品种单一、技术落后、产能分散等问题。
为满足标准化鲜蔬供应需求,实现 “以项目带就业、以就业促增收” 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深化联农带农成效,夯实乡村**的民生基础。亟需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市**区燕子墩乡海燕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拟**日光温室、耳房,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电气、道路等室外工程。
四、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456.24万元。其中工程费7863.93万元,其他费346.01万元,预备费246.3万元。
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不足部分申请中央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自筹等。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严格落实环境、安全等相关条件,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三)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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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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